1.1 地表道路沉降测点
一、区间:
盾构区间:沿隧道中心线两侧每纵向50米间距布设两排测点,排距3~5米,区间穿重要道路段(如:中山路等大型主干道)、地质较差段(破碎断裂带、软弱夹层段等)、埋深较浅(埋深不大于1.5D,D—开挖宽度)时纵向间距适当加密,调整为30~40米,遇到横交道路或立交桥梁,应增设横断面测点。区间联络通道、泵房等位置应加设测点。原则上区间隧道埋深超过3D时,可不进行地表沉降观测。
暗挖区间:沿隧道中心线两侧每纵向10~50米间距布设两排测点,排距3~5米,具体如下:以d表示隧道开挖跨度,隧道埋深<0.5d时纵向间距取10米,埋深0.5d~1.0d时纵向间距取20米,埋深1.0d~1.5d时纵向间距取30米,埋深1.5d~2.0d时纵向间距取40米,埋深2.0d~2.5d时纵向间距取50米,埋深>2.5d时根据周边环境设置适量监测点。原则上区间隧道埋深超过3d时,可不进行地表沉降观测。区间穿重要道路段(如:中山路等大型主干道)监测点加密。遇到横交道路或立交桥梁,应增设横断面测点。区间大断面(如渡线段)、联络通道、泵房、风井等位置应加设测点。
明挖区间:参照明挖车站执行。
二、车站
明挖车站:沿基坑周边20m范围布设两排测点,第一排测点距离基坑边缘3~8米,第二排测点距离第一排测点10m,每排测点距离10~30m。基坑走边中部、阳角处及有代表性的部位增设监测点。
暗挖车站:沿车站中心线平均以纵向10~30米间距布设断面,每个断面测点间距3~5m,测点布设在车站外轮廓线以内。遇到横交道路或立交桥梁,应增设横断面测点。地铁结构边缘30米以内线路两侧与建筑物中间的广场地表应布设适量地表沉降测点。车站出入口边缘线30米范围内的道路、地表、建筑物等亦应布设测点。车站风道、竖井等位置应加设测点。
地面沉降测点应深埋于土层,反映地层沉降,不得埋设在硬化地面上。
1.2 管线沉降测点
管线沉降监测应分清煤气、给水、电力、污水等管道性质,重要管线由产权单位提出控制标准,管线位置以现场实际位置为准。原则上只对有压管(如煤气、给水等)和大直径管(如污水管)进行沉降监测。
管线沉降测点主要设置在管线接头、窨井处,其余地段可尽量利用地面沉降点,测点位置与标志埋设要能反映出管道的沉降变化。
1.3 建(构)筑物沉降与倾斜测点
原则上测点应布置在车站和区间开挖影响范围之内的能控制建(构)筑物沉降与倾斜的位置。明挖车站和区间影响范围按2倍基坑深度控制,暗挖车站和区间按滑裂面确定影响范围。
测点一般布置在建筑物角部或结构变化位置,以及较长建筑物形体变化的位置。密集的多层建筑可适量减少布点数量。建(构)筑物倾斜一般先在靠近线路的一侧布设一组测点,必要时在相邻一侧加密一组测点。
1.4 地下水位测点
所布测点要能掌握全线在地铁开挖期间地下水位变化情况。车站上测孔布设在基坑外侧靠近建(构)筑物的附近,一般按30~50m间距布设,区间隧道原则上仅在沿线路两侧重要建筑物前布设,孔深至中风化岩面。对水位变化分析时,可以利用土建承包商的观测成果。
1.5 建(构)筑物裂缝测点
通过对建(构)筑物的裂缝调查,对裂缝摄影及描述,建立建(构)筑物的裂缝状况档案。在此基础上于裂缝两侧做好1~3组标志,对所有裂缝宽度、长度定期观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