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实施控制程序
本项目依据的质量管理体系是GB/T19001:2000-ISO9001:2000,依据此标准建立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等质量体系文件能够满足用户要求、工程合同、国家和行业规范、规程以及工程技术质量要求。
本项目依据的技术标准包括《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1999)、《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1999)、《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1)、《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91)、《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GJB02-9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等标书所列规范及相关技术规范。
通过上述质量管理体系和有关技术标准,建立本项目的质量管理系统、制订并严格执行检查验收制度、质量奖惩制度,对项目的生产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以确保向用户提供及时、准确、完整和可靠的产品。
(1) 项目经理全面贯彻落实质量体系规定和质量责任,保证对项目组织实施、提交合格产品。
(2) 技术负责人根据任务要求,贯彻落实质量体系规定和质量责任制,进行督促、控制和指导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和测绘产品质量。
(3) 监测部负责人根据任务要求,负责贯彻落实质量体系规定和质量责任制的组织领导,项目的组织实施、提交合格产品。
(4) 技术部负责下达任务,监督各作业项目组对质量体系的贯彻落实。组织生产和技术管理,负责项目质量策划文件的编制,负责不定期的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视,掌握项目质量动态信息。
(5) 质检部负责产品的一级检查或验收、质量评定和不合格品的控制。质量组内检查人员对检查项目产品在满足技术设计大纲要求、控制不合格产品出院方面直接负责。
(6) 各监测组负责人负责生产过程的技术质量控制。对项目产品的质量负责。
(7) 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认真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对产品质量直接负责。
(8) 财务部对本工程项目生产经费实行专项管理、确保资金到位。
(9) 后勤部负责项目的后勤、仪器设备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1) 任务的确定
遵照测绘项目合同评审规定组织与产品有关要求的评审,对产品要求及用户要求进行书面确定,签订有效合同。
(2) 项目经理的确定
由院长会同总工确定项目经理,由院长签发项目经理任命书。
(3) 技术设计大纲的编写
由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写。内容主要包括:
产品的质量和用户对产品的要求;
产品实现的技术方案、技术依据、所需资源及过程监视和进度安排;
各作业组的职责和质量控制措施。
产品检查验收方案的原则策划。
技术设计大编写格式应符合相应的行业标准,其格式符合合同规定。
(4) 技术设计大纲的校审
技术设计大纲原则上由主管项目院长批准、总工负责审定,由主管项目的专总负责审查,委派有一定资格的技术人员负责校核。
(5) 生产任务书的编写
项目技术生产组负责下达任务,任务单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工作量、技术要求、完成时间及提交产品清单。
(1) 项目经理在生产实施前,应深入作业组结合技术设计大纲作技术指导。
(2) 各项目组确定组级检查人员。
(3) 技术生产组制定详细作业计划,明确技术方法、质量标准和进度要求,合理进行资源(人员、材料、仪器设备)、工作环境的配置和安排,填写项目进度排列表。
(4) 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外负责与用户联络或沟通,对内负责各组之间的协调。
(5) 监测部负责人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必须亲临工作现场进行过程监视。
a) 严格监视技术设计大纲、有关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条文的贯彻执行。
b) 加强资源(人、材料、仪器设备)、工作环境,尤其人员素质的监视,以确保作业的质量和作业有关内容的保密。
c) 加强首件产品、中间产品的质量监视,加强不合格作业质量的监视,发现不合格作业质量应立即寻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制定预防措施。
(6) 各监测组长应对作业组的作业质量和作业进度进行有效控制。各监测组长应指导作业员明确工序质量标准、工序及资料保密措施,督促、监视作业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保密规定。
(7) 项目施工过程实行《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各负其责。按工序管理控制。抓住、管好关键环节。实施《检查验收制度》,加强过程检查,力争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工程质量。
作业员在项目实施生产过程中,必须按设计大纲和有关规范的规定,对原始的纪录、计算以及各种过程产品的作业质量进行100%的自检。作业组长必须对作业组的过程产品100%的组检,并做好相应的纪录。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按照原技术设计大纲文件执行时,应由项目经理及时报告委托方予以解决。需修改调整原设计文件时,应有技术设计变更纪录,由委托方审查、审定后签字有效。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不可克服因素的影响,不能按照任务书要求时间完成任务的,应由项目经理及时报告委托方,研究解决办法或调整计划予以解决。生产计划变更纪录应由委托方和承包方责任人签字,存档。
1.2 产品的检查验收
产品实行二级检查一级验收。
(1) 产品实行二级检查:过程检查和最终检查。过程检查由项目组承担;最终检查由质检部承担。
(2) 验收工作由任务的委托单位组织实施。
(3) 产品的检查验收执行检查验收程序的原则和规定。
a) 质检部根据技术设计大纲组织产品质量的最终检查验收工作。
b) 项目组检查后应编写检查报告。质检部检查验收后,应编写检查验收报告。
1.3 不合格品的控制
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向技术生产组报告,技术生产组按不合格品组织评审和处理。立即安排返工。
1.4 产品实现的总结
工程项目结束后,由项目经理撰写技术报告。
技术报告应总结产品实现过程中质量策划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并提出质量管理的改进措施。技术报告须经有关人员审校,主管专总、总工审查、审定。向用户提交的技术报告须经过院长批准。
1.5 产品的质量评审
产品经检查验收后,由技术生产组按产品质量评审程序组织产品质量评审,评定质量登记,并对质量管理的有效性进行总结和提出改进意见。最后由委托方审查、验收。
1.6 产品的防护
产品经最终检查后,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专人进行产品的整理和防护,对项目所有资料一律按照机密密级文件处理。保证项目资料的安全性。
1.7 产品的交付
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产品由项目经理按照技术设计大纲直接提交用户,在本单位一律不存档,并将相关的资料按照用户的要求严格处理。
1.8 项目实施过程及产品检查验收程序
本条款规定了产品的检查验收工作的要求和程序。
(1) 产品实行二级检查和一级验收制
a) 二级检查:过程检查和最终检查。过程检查由各监测组承担;最终检查由质检部承担。
b) 一级验收。由委托单位组织验收。
(2) 产品的检查
产品必须由专职检验人员在进行认真全面检查。
(3) 检查验收的依据
a) 合同;
b) 有关国家或行业的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
c) 技术设计大纲和实施细则。
(4) 检查验收人员的资格
检查验收人员,其资格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过程检查人员: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熟悉规程规范,质量意识强,具有一定工作能力;
b) 最终检查人员: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质量意识强,对规程规范能熟悉应用。
(1) 检查验收工作内容
a) 质检部根据技术设计大纲,参照《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等组织检查、验收工作。
b) 项目产品要素的质量特性分级(包括明确一级质量特性、二级质量特性;明确极重要质量特性、重要质量特性、一般质量特性要素的划分等)。
c) 接收标准。
d) 制定检查验收的技术方案和要求。
e) 制定组织措施及计划。
(2) 检查验收的组织实施
原始资料应用正确性的检查。
工序作业质量的检查
a) 作业人员对自己完成的过程产品或工序,必须进行100%的自查,确信准确无误后方可上交,并填写交接单。
b) 组检:作业小组组长对本组生产人员完成的过程产品或工序必须100%检查,确信准确无误后方可上交,并填写交接单。
c) 抽查: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部负责人对于重要生产作业工序作业质量进行抽查,对首件产品,必须进行认真检查,以便发现问题,进行修改和处理,把缺陷消灭在生产过程中。
d) 产品过程检查:在工序作业质量检查的基础上,由各监测组长对本项目组产品进行检查,并编写过程检查报告。
e) 产品最终检查:由质检部进行产品最终检查,并由质检部对照检查验收工作大纲编写最终检查报告,参照《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评定产品质量等级。
f) 产品验收:产品院级验收工作在产品最终检查合格后进行。由委托单位组织验收。
g) 院级检查验收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检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技术设计规定、技术标准或其他有关技术规定的产品时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交被检单位进行改正。当问题较多或性质较严重时,可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退回被检单位,令其重新检查和处理,然后进行检查,直到检查合格为止。
对于不合格产品立即做出处理决定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产品由委托单位组织最后验收。
(3) 检查验收工作质量的检查
质检部在实施产品质量最终检查的同时,应对项目组产品过程检查工作质量的检查和评价,指导项目组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的改进和提高。
(4) 检查验收记录
各级检查验收人员在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情况应做好纪录,各级责任人和负责人必须签名。
检查验收纪录包括《检查报告》、《检查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