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为加强建设工程基坑安全管理,规范基坑支护监测行为,2007年1月31日起,凡在广州市从事建设工程基坑支护第三方监测单位均需按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基坑监测单位从业登记工作的通知(穗建安监字[2007]4号,以下简称文件)要求,到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办理从业登记手续。
【关键词】:
建设工程 基坑监测 建筑基坑支护 广州市 安全管理 登记管理 监测管理 第三方 安全监督 登记手续
【分类号】:F426.92
【DOI】:CNKI:SUN:GZJZ.0.2007-01-008
【正文快照】:
为加强建设工程基坑安全管理,规范基坑支护监测行为,2007年1月31日起,凡在广州市从事建设工程基坑支护第三方监测单位均需按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基坑监测单位从业登记工作的通知(穗建安监字[2007]4号,以下简称文件)要求,到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办理从业登记手续。文件对基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