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县对本地区在建工程安全开展排查工作,切实加强对靠近城乡居住密集区、中小学校等重点部位的在建工程的现场巡查监测工作。施工企业要对边坡、表面、支挡结构、深基坑、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边坡表面、排水系统有损坏、堵塞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维修。同时要对临时宿舍区、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要求及时开展汛前检查维护或维护不善的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建设主管部门要严肃查处。
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县对在边坡上方及其坡脚乱挖、乱建、乱弃和随意堆放材料等,造成边坡荷载增加、稳定性受损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主体和人员的责任。施工单位在邻近边坡的建设项目施工或边坡工程的施工中,大雨期间应停止施工,并在雨后由项目负责人及总监对边坡进行安全检查后,方可重新施工。施工单位在布置施工平面图时,严禁在已建边坡附近搭设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防止滑坡造成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