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要求
(1)钻孔孔位应根据设计点位测量中心线、腰线及孔位轮廓线确定。
(2)钻机安装应平整稳固,对于破碎岩体,钻孔前应埋设孔口管。开孔孔位与设计位置的偏差不得大于50mm。因故变更孔位应征得监理人同意,并记录实际孔位。
(3)钻孔时必须保证孔向准确。在钻孔过程中,所有钻孔应进行孔斜测量,并采取措施控制孔斜,如发现钻孔偏斜超过规定时,应及时纠偏,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纠偏无效时,原孔报废,重新钻孔。
(4)多点位移计、岩石应力计、测斜孔、滑动测微计、水位孔等以及正、倒垂和双金属标钻孔的孔底中心最大允许偏斜率不得大于表4-1规定的数值;
(5)钻孔孔深最大误差不得超过50mm,并要求孔壁光滑。若孔口段需要扩孔,要求扩孔段与钻孔同心。
(6)钻孔结束并检查合格,经监理人签认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表4-1 监测孔孔底中心最大允许偏斜率
2 钻孔取芯
(1)正、倒垂,双金属标、多点位移计、岩石应力计、测斜孔、滑动测微计、水位孔等钻孔应取岩芯。按取芯次序统一编号,填牌装箱,进行岩芯描述并绘制钻孔柱状图,对每盘或每箱芯样拍两张彩色照片,一并提交监理人。
(2)芯样的最大长度应限制在3m以内,一旦发现芯样卡钻或被磨损,应立即取出。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对于1m或大于1m的钻进循环,若芯样获得率小于80%,则下一次应减少循环深度50%,以后依次减少50%,直至50cm为止。如果芯样的取芯率很低,应更换钻孔机具或改进钻进方法。
(3)在钻孔过程中,应对钻孔冲洗水、钻孔压力、芯样长度等进行记录,并提交监理人。
3 钻孔冲洗
(1)钻孔工作结束、监测仪器埋设前,承包人应用压力风水进行冲洗,将孔内的钻孔岩屑和泥沙冲洗干净,直到回水变清10分钟后结束。对不宜采用压力水冲洗的不良地质孔段,应考虑其它措施清孔。
(2)在仪器埋设工作开始前,向钻孔内送入压缩空气,将钻孔内的积水排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