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支护结构:支护结构成型质量;坡、支撑、有无裂缝出现;墙后土体有无沉陷、裂缝及滑移;基坑有无涌土、流砂、管涌。
②施工工况: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及分层厚度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有无超长、超深开挖;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排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设施是否运转正常;基坑周围地面堆载情况,有无超堆荷载。
③基坑周边环境:地下管道有无破损、泄露情况;周边建(构)筑物有无裂缝出现;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邻近基坑及建(构)筑物的施工情况。
④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的其他巡视检查内容。
巡视检查的检查方法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锤、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应对自然条件、支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监测设施等的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如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巡视检查记录应及时整理,并与仪器监测数据综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