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2.1.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
2.1.2建设规模为: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南起南郊客运站东侧的三屯碑站,终点位于地窝堡处的国际机场站,全线长约27.615km,共设置车站21座,全部为地下站;全线设燕儿窝停车场出入线和百园路车辆段出入线各一处。2.1.3第三方监测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竣工验收止。2.1.4首次空洞普查服务周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工程实际需要,且:(1)首次空洞普查报告的递交时间应满足本工程分阶段实施的需要,并在具备实施条件后三个月内递交;(2)设计阶段配合周期: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图设计审核通过之日止;(3)施工阶段配合周期:从所查工程开始施工之日起,至土建结构完毕之日止。
2.2第三方监测01合同段招标范围和内容:燕儿窝停车场出入线段、三屯碑站后折返线、三屯碑站(不含)~中营宫站(含),以及乌鲁木齐轨道交通2、4号线高铁站换乘站第三方监测工作,具体内容主要包括现场安全监测、现场安全巡视、安全风险咨询管理、总体咨询服务(制定详细的总体咨询服务方案,保证两个标段第三方监测单位在统一的技术标准要求下作业等;组织专家巡视活动,整体把控全线施工风险状况)、监控中心建设工作(风险监控系统硬件建设、风险监控系统软件维护及接入市规划部门的三维审批辅助决策系统)等内容。
2.3第三方监测02合同段招标范围和内容:中营宫站(不含)~国际机场站(1、4号线)(含)、国际机场站后折返线、百园路车辆段出入线段第三方监测工作,具体内容主要包括现场安全监测、现场安全巡视、安全风险咨询管理等内容。
2.4首次空洞普查招标范围和内容:全线除三屯碑站外的20座车站和全部区间、百园路出入段线、燕儿窝出入段线及折返线、国际机场站后折返线首次空洞普查。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
3.2资质条件:3.2.1第三方监测: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及省级或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计量认证范围为:地下铁道监测或隧道监测或施工监测或工程量测),且证书合格、有效。3.2.2首次空洞普查: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且证书合格、有效。
3.3业绩要求:3.3.1第三方监测:近5年内完成一条长度不少于10km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第三方监测业绩。3.3.2首次空洞普查:近5年内完成一项地下工程的勘察或物探或空洞普查业绩。
3.4人员要求:3.4.1第三方监测: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铁路、矿业专业);应具有测量、地质、岩土或地下工程等专业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应具有5年(含)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3年(含)以上类似工程监测经验;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不得为外聘、返聘人员。3.4.2首次空洞普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地球物理或地球物理勘探类(物探)、地质、岩土等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不允许外聘、返聘;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应具有5年(含)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3年(含)以上类似工程物探经验。
3.5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其他要求:3.7.1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7.2自治区区外投标人若中标,须在中标后20日内,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勘察设计企业进疆备案程序及要求》的规定,办理进疆备案手续。3.7.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7.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3.7.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于2014年4月10日至2014年4月30日10:30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wsgcjy.com)获取招标文件及基础资料。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10:3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提交地点为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楼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新兴街29号)。
5.2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区(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新兴街29号)。
5.3投标文件的提交经办人应当随身携带由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当场签署提交记录。
5.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予以拒收。
6.投标补偿: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不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新疆经济报》和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wsgcjy.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257号联系人:万佳文、庞超电话:0991-3775512传真:0991-3775521建管方: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257号联系人:李振辉
电话:0991-3778216传真:0991-3778216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东三巷135号蓝调一品A区1栋3层320室联系人:王军凯、邱婷电话:0991-3136171、 18195926098传真:0991-3136171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