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提出,生态健康的河流需要保持15%左右的流量,而一旦建坝蓄水,河流的流量可能大大减少到1%-2%,这就可能导致下游趋向干燥。过去大水过后形成许多湿地可以灌溉,可以抬高沿岸含水层,现在连一些河床的石头都在晒太阳。再者,目前澜沧江上的4个大坝几乎都没有为地方提供灌溉的功能。水作为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在大坝修建后,蓄水或者放水的能力由私营或国营水电企业经营者掌握,老百姓原本能够天然使用到的水成了企业的资源,这也是社会矛盾的来源。
本次西南大旱灾区的背景下,一些专家与体制内人士开始对中国利用水资源的观念进行反思。曾经长期主持水利工作,在1950年至1988年间担任过水利部副部长、正部长的中国工程院院士钱正英不久前接受《亚洲周刊》访问时,她过去主持水流部时没有认识到首先需要保证河流的生态与环境需水;只研究开发水源,而不注意提高用水的效率与效益。
一些专家反驳:
大型水电开发不足
不过,对于环保人士的质疑,也有另一些专家公开提出反驳意见,并指“极端环保组织”制造谣言,混淆视听。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水电专家张博庭上周接受“中国网”访问时,提出截然相反的意见:云南特大旱灾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因为地方蓄水能力的不足,因而旱灾不仅不是水电开发造成的,而是恰恰是由于大型水电开发不足所致。
张博庭提出,水电站能够调节水量,有蓄水能力的大型水电站在壅高水位发电的同时,往往都要把洪水期的大部分洪水保存在水库里,等到枯水期分期分批地向下游放水。水电站库容越大,存储水资源的能力越强,洪水期过后向下游供水的能力也就越强。他认为:“这也是当前世界各国维系现代社会用水需求必不可少的形式。”
他还批评中国媒体报道说,中国的水资源开发普遍超过国际警戒线的说法,是“极端环保组织通过收买记者成功的操纵着一些媒体”,编造谣言,误导社会舆论。
平心而论,修建大坝或不修大坝对旱情的影响程度,至今都没有科学性的、精细的论证。包括环保人士在内的民间人士多认为,罕见大旱是天灾,但是天灾是否一定要演变成老百姓承受的“难”,却取决于政府平日的防灾减灾准备,如是否建有水土保养、维护生态与社会平衡的机制。而在另一方面,中国对水电的旺盛需求,以及各个地方通过利用天然资源来刺激经济增长的冲动与欲望,也需要得到承认与正面管理。
云南南部的普洱地区,在已经兴建了四座水电站的基础上,澜沧江上的糯扎渡电站目前正在建设中。普洱市市民相信,电站可以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早在几年前,“云电外送”东南亚就被云南视为大有可为的市场。
于晓刚认为:“发展水电也是需要的,特别是中国政府在减排和发展需要的压力下。但目前的问题是水电开发压倒了一切,少数环保人士的呼吁并不能使河流得到保护。” 对于流域保护和水电开发,他十分强调的概念是“善治”、即以透明、公平的方式处理水电公司商业利益,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与最普通老百姓的生存、发展和环境权益。经过本次大旱的教训后,政府能否更妥善保障基层居民的用水权,饮水权,将进一步考验当局的治理水平,以及平衡生态、社会与经济发展的诚意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