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用车暨环境监测设备配发仪式2月18日下午在西宁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文虎、省政府副省长马顺清、省政协副主席仁青安杰出席配发仪式。
配发仪式上,53辆环境监察车、537套执法设备以及600套环境监测设备被配发到西宁市、互助县、祁连县、海晏县、共和县等各级环保部门。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我省共争取到环境监管资金3.4亿元,配发环境监察用车176辆,配发环境执法取证设备2700多台套;配发监测车辆50台,各类监测设备2000多台套,极大地改善了全省的环境监管水平,有力地推动了环境执法能力和环境监测水平的提升。“十二五”期间,我省将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监测标准化建设和机构建设,不断强化人员培训,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全面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和监测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正派、装备精良的优秀环境执法队伍和环境监测队伍,为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能做出应有的贡献。(作者:关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