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尾矿库及与其安全运行有直接关系的建(构)筑物等安全监测的原则、内容和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属非金属矿物选矿厂在用尾矿库、氧化铝厂赤泥库。其它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及干式处理的尾矿库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引用文件最新版本,以及其后的修订版均适用于本规范。
AQ2006-2005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
ZBJ1-90 选矿厂尾矿设施设计规范
YS5418-95 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程
SL60-94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SL21-2006 降水量观测规范
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YS5229-96 岩土工程监测规范
DL/T5395-2007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
DL/T5129-2001 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
GB50026-2007 工程测量规范
GBl2898-91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GB12897-91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位移 displacement
因荷载作用而引起结构外形或尺寸的改变为变形,结构任一点的变形为位移。
3.2
渗流 seepage
水通过坝体、坝基或坝肩空隙的流动。
3.3
浸润线 phreatic line
库水位一定时,坝体横剖面上稳定渗流的自由水面线(或渗流顶面线)。
3.4
水力坡降 hydraulic gradient
堆积坝体内,浸润线单位距离的落差。
3.5
孔隙水压力 pore water pressure
土体内部孔隙内的水压力。
3.6
监控指标monitor index
对已建坝的荷载或效应量所规定的界限值。该值可以是设计值;当有足够的监测资料时,也可以是经分析求得的允许值(或允许范围)。前者称设计监控指标,后者称运行监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