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凤城市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已经水汛[2009]10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请愿意承担本项目的符合条件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投标。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凤城市。
二、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山洪监测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系统软件采购及山洪监测预警软件开发、土建工程,以及整个监测预警系统的集成与相关服务。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潜在投标人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专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3)具有与招标货物同类技术参数及规格的生产或供应能力(供应商提供产品授权证明书原件);
4)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5)具有从事水利水电防汛项目信息化建设或山洪灾害项目建设的经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将于2010年3月18日至3月24日,每天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出售。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等资审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能证明从事过水利水电防汛项目信息化建设或山
洪灾害项目建设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陈芸 韩露
电话:010-86731079 010-69390160
手机:13051150009
邮箱:zbsww0416@163.com (资质业绩请发此邮箱)
单位:中国大唐设备物资采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