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工程一般的规定?
【解答】1、下列灌浆工程在施工前或施工初期应进行现场灌浆试验:
(1)1、2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帷幕灌浆;
(2)地质条件复杂地区或有特殊要求的1、2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固结灌浆和水工隧洞固结灌浆。
2、已完成灌浆或正在灌浆的地区,其附近30m以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如必须进行爆破作业,应采取减震和防震措施,并应征得设计或建设、监理部门同意。
3、同一地段的基岩灌浆必须按先固结灌浆后帷幕灌浆的顺序进行。
4、帷幕灌浆必须按分序加密的原则进行。
5、进行帷幕灌浆时,坝体混凝土和基岩的接触段应先行单独灌浆并应待凝,接触段在岩石中的长度不得大于2m.
6、水工隧洞混凝土衬砌段的灌浆,应按先回填灌浆后固结灌浆的顺序进行。
7、蓄水前应完成蓄水初期最低库水位以下各灌区的接缝灌浆及其验收工作。蓄水后,各灌区的接缝灌浆应在库水位低于灌区底部高程时进行。
8、混凝土坝接缝灌浆的施工顺序应遵守下列原则:
(1)接缝灌浆应按高程自下而上分层进行;
(2)拱坝横缝灌浆宜从大坝中部向两岸推进。重力坝的纵缝灌浆宜从下游向上游推进,或先灌上游第一道纵缝后,再从下游向上游顺次灌浆。当既有横缝灌浆又有纵缝灌浆时,施工顺序应按工程具体情况确定。
以上内容均根据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