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概述
环境监测(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指通过对影响环境质量因素的代表值的测定,确定环境质量(或污染程度)及其变化趋势。环境检测的过程一般为接受任务,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监测计划设计,优化布点,样品采集,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的预处理,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综合评价等。
环境监测的对象: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污染组分。
环境监测包括:化学监测,物理监测,生物监测,生态监测。
环境监测的发展
(一)环境监测发展的三个阶段1、典型污染事故调查监测发展阶段或被动监测阶段
2、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发展阶段或主动监测、目的监测阶段
3、以环境质量监测为主的发展阶段或自动监测阶段
(二)发展趋势
1、由经典的化学分析向仪器分析发展;
2、由手工操作向连续自动化迈进;
3、微量分析(0.01%~1%)向痕量(<0.01%)、超痕量发展;
4、由污染物成分分析发展到化学形态分析;
5、仪器的联合使用和电子计算机化。
环境监测的目的
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具体归纳为:1、根据环境质量标准评价环境质量;
2、根据污染分布情况,追踪寻找污染源,为实现监督管理、控制污染提供依据;
3、收集本底数据,积累长期监测资料,为研究环境容量、实施总量控制和目标管理、预测预报环境质量提供数据;
4、为保护人类健康、保护环境,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制订环境法规、标准、规划等服务。
环境监测的特点
(一)环境监测的综合性1、监测手段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物理化学、生物化学及生物物理等一切可以表征环境质量的方法。
2、监测对象包括空气、水体、土壤、固废、生物等客体。
3、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处理、综合分析时,涉及该地区的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的情况,必须综合考虑。
(二)环境监测的连续性
由于环境污染具有时空性等特点,只有坚持长期测定,才能从大量的数据中揭示其变化规律。
(三)环境监测的追踪性
为保证监测结果具有一定的准确性、可比性、代表性和完整性,需要有一个量值追踪体系予以监督。
环境监测的类别
(一)按监测目的或监测任务划分1、监视性监测(例行监测、常规监测)
包括对污染源的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以确定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状况,评价控制措施的效果、衡量环境标准实施情况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这是监测工作中量最大面最广的工作。
2、特定目的监测(特例监测、应急监测)
(1)污染事故监测
在发生污染事故时及时深入事故地点进 行应急监测,确定污染物的种类、扩散方向、速度和污染程度及危害范围,查找污染发生的原因,为控制污染事故提供科学依据。这类监测常采用流动监测(车、船等)、简易监测、低空航测、遥感等手段。
(2)纠纷仲裁监测
主要针对污染事故纠纷、环境执法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进行监测,提供公证数据。
(3)考核验证监测
包括人员考核、方法验证、新建项目的环境考核评价、排污许可证制度考核监测、“三同时”项目验收监测、污染治理项目竣工时的验收监测。
(4)咨询服务监测
为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生产单位所提供的服务性监测。为国家政府部门制订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规划提供基础数据和手段。如建设新企业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需要按评价要求进行监测。
3、研究性监测(科研监测)
针对特定目的科学研究而进行的高层次监测,是通过监测了解污染机理、弄清污染物的迁移变化规律、研究环境受到污染的程度,例如环境本底的监测及研究、有毒有害物质对从业人员的影响研究、为监测工作本身服务的科研工作的监测(如统一方法和标准分析方法的研究、标准物质研制、预防监测)等。这类研究往往要求多学科合作进行。
(二)按监测介质或对象分类
可分为水质监测、空气监测、土壤监测、固体废物监测、生物监测、噪声和振动监测、电磁辐射监测、放射性监测、热监测、光监测、卫生监测(病原体、病毒、寄生虫等)等。
(三)按专业部门分类
可分为:气象监测、卫生监测、资源监测等。
此外,又可分为:化学监测、物理监测、生物监测等。
(四)按监测区域分类
可分为:厂区监测和区域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