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宁市科创中心三期工程 已由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海发改投【2013 】 303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及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桩基检测及基坑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海宁经济开发区双联路 128 号,南北大道西侧,斜桥港南侧;
2.2概算投资: 约35 万元 ;
2.3招标范围为:海宁市科创中心三期工程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桩基检测包括桩静载试验 9 根、抗拔测试 3 根、低应变动测 258 根;基坑监测包括墙顶水平竖向位移、深层土体位移、地下水位、建筑物沉降观测、道路沉降观测、锚杆拉力。
2.4 桩基检测工期要求 :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要求在基础开挖完成后的7 天内完成;单桩竖向抗压静载(抗拔)试验的外业作业要求在达到检测强度后的 7 天内完成;且要求在外业作业完成后的 7 个日历天内提交检测报告; 基坑监测服务期 : 基坑开挖开始至基础土方回填完成。
2.5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 资质 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业绩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上岗证书 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和 招标文件的获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 者,请于 201 4 年 3 月 21 日至 201 4 年 3 月 25 日 ( 法 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09 : 00 时至 11 : 00 时,下午 14 : 00 时至 17: 0 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海州西路143 号 502 室) 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无 ,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 不计利息 ) 。
4.3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报名单位介绍信;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 、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 、嘉兴市外企业进嘉施工备案证复印件; 5 、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www.zjhnztb.com )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文宗路126 号 地 址: 海宁市海州西路143 号 502 室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郑工 联 系 人: 金先生
电 话: 0573-87656886 电 话: 0573 -87090333
传 真: 0573-87656889 传 真: 0573 -87090332
2014 年 3 月 21 日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备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3 |
项目负责人 |
具有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上岗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4 |
企业类似业绩 |
2009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的桩基检测类似业绩至少 1 个(要求单个合同价 15 万元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检测合同(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5 |
进嘉备案证 |
嘉兴市市外检测机构应提交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核发的《嘉兴市市外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进嘉承接业务备案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6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应当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