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13时40分,甘肃省环保厅召开紧急会议,就环保部门做好应急工作做出紧急部署。一是立即启动甘肃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由厅长冯杰任总指挥的甘肃省环保厅应对舟曲泥石流灾害应急指挥部。二是立即成立两个环境隐患排查组和1个环境应急监测组,会同环境保护部工作组,紧急赶赴甘南舟曲灾区,对灾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及泥石流形成的堰塞湖水体水质进行监测,全面排查对舟曲灾区及下游的尾矿库、危险化学品风险源和企业环境安全隐患。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守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及时调度环境应急工作。
8月8日上午11时,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已接到甘肃省环保厅应急指挥部命令,立即启动应急监测预案,组成应急监测小分队迅速赶赴舟曲县事故现场,积极组织陇南市和甘南州环境监测站开展应急监测工作。
根据8月8日21点45分陇南市上报完成的15项应急监测指标,两河口断面(舟曲县城下游第一个监测断面)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溶解氧指标达到Ⅲ类标准。就目前对监测结果的分析判断,此次特大泥石流灾害尚未影响到白龙江水环境质量和下游陇南市武都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8月8日晚11时,由环境保护部和甘肃省环保厅联合组成的前方工作组抵达舟曲县城,并连夜开展工作,迅速和甘南州环保局组成3个工作组分别对受灾城区、上游迭部县、下游两河口企业受灾情况进行再次排查和检查。
8月9日凌晨,舟曲县城城区道路管制,第一工作组徒步1个多小时后进入城区,再次查看了受灾情况和堰塞湖淹没城区水源地情况。根据最新通报结果,堰塞湖的水质除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略有超标外,其他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
8月8日,甘肃省环保厅责令甘南州环保局根据要求对上游尾矿库安全进行排查。经检查,尾矿库未受到洪水破坏。
8月9日凌晨1时,舟曲前方环境隐患排查组第二工作组再次对库内防洪状况进行现场勘查排查。确认尾矿库未受到洪水破坏,坝体无裂痕或人为破坏,泄洪溜槽无杂物,通畅无阻。但上游约50米第一道栏栅挡墙处因洪水冲刷,带入部分泥石流,面积约60平方米,渣量约40立方米,其余各处未发现洪水冲刷痕迹。经现场监测,监测数据与往年相比无明显变化,但拦渣挡墙处存在部分泥石流,一旦再次发生暴雨,有可能造成泄洪槽堵塞,应尽快进行清淤。
甘肃省环保厅将继续密切关注灾区环境状况,加强指导服务,全力以赴支援灾区环境保护工作和灾区生产、生活恢复。目前,甘肃省环保厅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自发踊跃捐款,已筹集两万余元支援舟曲县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