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2月26日批复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关于石龙等43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审核意见的报告》(坝监〔2013〕49号)。同意张河湾上库坝、张河湾下库坝、温泉、清水塘、铜湾、地洛、联补、洛古、江边、大兴、深溪沟、瀑布沟、白莲河上库坝、石龙、腾龙桥二级、石门坎、土卡河、克田共18座水电站大坝安全初始注册,注册等级均为甲级;同意达拉河口、巴山、蹇家湾、波罗、大埔、古顶、苏家河口、腊寨共8座水电站大坝安全初始注册,注册等级为乙级;同意石泉、天生桥、白鱼潭、龚嘴、南桠河三级、东西关、罗湾、东津、万安、乐滩、百龙滩、长湖、万安溪、华安、小山、云峰共16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换证注册,注册等级均为甲级;同意松鼠岭水电站大坝安全换证注册,注册等级为乙级。
同时,国家能源局要求大坝安全监察中心继续做好以上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相关工作,并会同有关派出机构按审查意见中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各水电站大坝的责任主体单位尽快完成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