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日至3日,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财务司在京联合举办水利科技项目管理培训班。水利部胡四一副部长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国际合作与科技司高波司长主持开班式,国际合作与科技司陈明忠巡视员、财务司赫崇成副司长分别做了科技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专题讲座。
2010年12月2日至3日,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财务司在京联合举办水利科技项目管理培训班。水利部胡四一副部长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国际合作与科技司高波司长主持开班式,国际合作与科技司陈明忠巡视员、财务司赫崇成副司长分别做了科技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专题讲座。
胡四一副部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水利科技工作和项目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阐述了加强水利科技项目管理的重要意义。他指出,近年来,在国家科技创新的大背景下,水利科技得到了高度重视,实现了快速发展。据初步统计,"十一五"期间,各类水利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投入超过28亿元,是"十五"的3.5倍,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如此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大量增加的科技项目,既为提高水利科技创新水平、支撑水利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劲的动力,同时也对我们进一步管理好科技项目,充分发挥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胡四一副部长指出,水利部高度重视水利科技项目管理工作,陈雷部长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一定要管好项目、用好资金,实实在在地取得一批成果,真正对水利科技进步和创新起到引领和支撑作用。胡四一副部长就贯彻落实陈雷部长批示精神、做好水利科技项目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认真做好科技项目的规划选题工作。目前,"十二五"国家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正在进行,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分析问题,科学凝练目标,遴选重大课题,编制完成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指导性强、可操作的水利科技发展规划。二要进一步加强科技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各单位要根据各类科技计划的不同要求,围绕国家目标、行业共性关键技术问题、流域重大问题和区域水问题,深入组织论证,加强顶层设计,做好科技项目立项和项目储备工作。完善项目立项审查制、专家评估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评估验收。水利科技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定期检查项目进展和成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要高度重视科技项目成果推广应用。要重视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借助科技推广专项计划的组织实施,加强项目成果在依托工程上的应用和示范,从而实现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快速转换。四要注重加强人才培养与学风建设。要依托各水利科技项目,加强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和梯队建设,鼓励优秀创新团队和青年创新人才承担研究任务,努力造就一批德才兼备、国际一流的科技尖子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五要积极推进科技创新资源整合。各单位要积极利用组织实施水利科技项目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现有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作用,积极整合行业内外科技资源,广泛吸纳各方面优势科研力量,根据需求共同设计项目,联合开展攻关研究,合力解决行业共性与水利发展重大问题。
胡四一副部长强调,各单位要切实把水利科技项目管理作为当前水利科技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水利科技项目管理工作。一要加强科技项目管理的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科技项目组织、执行和管理工作,切实把科技项目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要抓紧抓实项目管理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工作。二要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加强协调。部国科司要加强业务管理,负责项目前期策划、立项申报、任务书审查,以及项目实施中的监督检查、技术验收和成果管理等;部财务司要加强经费管理,负责项目预算编制、资金使用管理、财务验收和财务监督检查等。项目承担单位及流域、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要对所承担或管理项目的组织实施、执行进度、经费使用以及成果获取等直接负责。项目负责人要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和规定要求,合理分配工作时间,严格执行项目任务书和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组织精干的科研队伍,按时高质完成项目工作内容。三要切实
规范项目执行中的资金使用。项目组织单位要对项目预算申报书和实施方案审核把关,加强项目经费管理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和协作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预算执行,在批准的经费开支范围和额度内使用资金。四要建立健全有效的科技项目管理制度。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构建行为
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水利科技管理体系。要加强科技诚信制度建设,建立水利科技项目执行与管理信用档案,对执行不力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等方式,限制这些单位和个人今后继续承担项目。五要进一步加强科技项目管理培训工作。
水利部国科司、财务司有关同志分别做了科技项目经费管理、行业科研专项管理、"948"项目管理和科技推广项目管理等讲座。来自各流域机构、各科研院所、各省(市、自治区)水利(水务)厅局等单位的水利科技主管领导、项目管理人员和部分项目负责人参加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