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已由湖南省水利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因本项目第一次招标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现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项目(第二次);
2.2建设工期: 61日历日;
2.3建设地点:常德市石门桥大坪村;
2.4招标规模:工程总投资估算规模约99.44万元(实际投资规模以招标文件中的合理定价清单为准);
2.5招标范围:大坝护坡、防渗、溢洪道改造加固、放水设施改建、完善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及管理设施、临时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投标人必须是已入选《湖南省2011-2012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施工企业。
3.3投标人须具有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近5年内具有壹个类似工程(水库枢纽新扩建或除险加固工程)的施工经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拟任项目负责人需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省外企业应满足湘水办【2012】29号文第四条规定)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专职安全人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项目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否则其投标无效。
4.2参加本次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应与报名时的人员一致,不得更换,否则其投标无效。
4.3 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任建造师)于2012年10月15日至2012年10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和资料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项目名称);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原件)或公告发布后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委托代理人确认报名资格)、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3)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6)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7)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身份证;
8)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原件);
9)建造师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近6个月以上)的证明(原件);
10)企业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及其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资料)原件;
5.2上述5.1款1)~10)项资料留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按顺序胶装成册,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交招标人供专家评审核验。如上述证件及资料弄虚作假将报主管部门处理。
6、评标办法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水利网和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代理人:湖南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沅安东路(市防汛指挥中心)
邮政编码:415000
电 话:0736-2556676
传 真:0736-2556772